📜 為什麼需要群組織章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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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 = 群的憲法

章程明確規定了群的名稱、宗旨、成員資格、組織架構、會議決策規則、幹部職責、財務制度等。有了章程,組織運作才有依據,傳承才有制度保障。

🧩 羅浮群型態與組成要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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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模適中

建議至少 12-20 位羅浮童軍(分成 2-3 個小隊),以維持足夠的組織動能與多元互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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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價值

以諾言與規律為共同的價值體系基礎,讓所有成員有一致的行為準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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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機制

透過全群大會與執行委員會的民主決策機制,確保每位成員的聲音被聽見。

出處:《Rover Guidelines》p.83

📋 章程設計架構範本

以下是標準的群章程寫作架構,點擊各章可展開查看內容說明:

第一章 總則▼
  • 第一條(名稱):本群定名為「○○童軍團羅浮群」(以下簡稱本群)。
  • 第二條(宗旨):依據童軍諾言規律與世界羅浮指導準則,培養青年自主能力、社會服務與全人發展。
  • 第三條(隸屬):本群隸屬於○○童軍團團務委員會 / ○○大學。
第二章 群員(Member)▼
  • 第四條(資格):年滿 17 歲至 26 歲青年,認同童軍精神者。
  • 第五條(進程階梯):分為見習羅浮、授銜羅浮、服務羅浮三階段,其入群與晉級審查程序。
  • 第六條(權利與義務):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,以及繳納會費、出席會議、參與服務之義務。
第三章 組織與職責▼
  • 第七條(全群大會):為本群最高決策機關,每學期/每季至少召開一次。
  • 第八條(執行委員會):由全群大會選舉群長一人、副群長及幹部若干人組成,任期一年。
  • 第九條(小隊編制):設常設小隊與服務小隊,每隊設小隊長一人。
  • 第十條(顧問與輔導):聘請資深服務員擔任羅浮顧問,提供諮詢與指導。
第四章 會議與決策▼
  • 第十一條:全群大會、委員會會議、小隊會議之召集條件與法定人數。
  • 第十二條:決議通過之門檻(如普通決議過半數、章程修訂需三分之二)。
第五章 榮譽與評議▼
  • 第十三條:設榮譽評判庭(評審委員會),處理個人進程認可、獎懲及權益申訴。
第六章 經費與財務▼
  • 第十四條:經費來源(會費、團務補助、社區服務專案補助)。
  • 第十五條:財務公開與審計機制。
第七章 附則▼
  • 第十六條:章程之修訂程序與施行日期。

✏️ 互動工作坊:草擬你的群組織章程

依照上方的架構範本,填寫以下表格來草擬你自己的羅浮群章程。所有內容會自動儲存在瀏覽器中,也可以匯出為文字檔。

第一章 總則

例如:「○○童軍團羅浮群」

本群隸屬於哪個上級組織?

用 2-3 句話描述群的核心使命

第二章 群員
第三章 組織架構
第四章 會議與決策
第五章 榮譽與評議
第六章 經費與財務
第七章 附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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